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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刷單就是詐騙” 給那些想要兼職的人敲響一記警鐘
2021-08-26 09:01:21來源: 北京商報

交納200元入會費,填寫一份超詳細的“會員入職登記表”,按照主持的要求,入群、培訓、接單、刷單,一整套流程下來,小金(化名)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刷手,用每單四五塊的報酬,堆疊起自己假期掙點零花錢的目標。

但沒人告訴他的是,當這一整套流程全部走完的時候,自己也已經踏入了法律的禁區(qū):來自公安機關的提示短信明晃晃地寫著“兼職刷單就是詐騙”。而當他將所有信息毫無保留地填在那張會員入職登記表上的時候,個人信息也已經泄露無疑。

日前,《個人信息保護法》剛剛表決通過,矛盾也由此聚焦在了以小金為代表的刷手身上:一邊是主動的詐騙,一邊是被動的被侵權。在整個刷單的灰色地帶里,數(shù)量龐大的刷手在法不責眾的心理暗示下不以為意,既騙了別人,也害了自己。

信息收集,憑什么這么多

“不再需要你墊付任何一分錢,就跟自己買東西一樣。只是商家不會正常發(fā)物品,只會發(fā)空包或者小禮品,你按照主持的要求去操作就行,之后會有培訓。從早到晚都有任務,每個單子大概四五塊錢。”按照這名刷單主持的說法,任務不外放,需要交納200元的入會費,才能享受上述“待遇”。

此后北京商報記者按照操作,添加了“許老師”的好友辦理入職。隨后記者收到了一份入職登記表,除了姓名、職業(yè)、年齡等基本信息外,還必須詳細填寫身份證號、身份證地址、現(xiàn)居地址、本人電話、配偶電話、朋友電話、父親電話、母親電話、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本人最近自拍素顏生活照兩張、IP地址的地理位置截圖、QQ或微信上的位置截圖。

“審核資料不是本人信息同騙子處理”,登記表上如此備注。對于詳細的個人信息索取的疑問,許老師解釋稱,“主要是為了避免騙子,要做單子的話去哪個平臺都得留信息的”。北京商報記者發(fā)現(xiàn),由于商家和刷單主持大多在網絡結識,要求留存部分個人信息,確實是目前刷單行業(yè)中的“潛規(guī)則”。

主持謹小慎微,但并不意味著沒有問題。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高同武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根據(jù)即將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guī)定,個人信息處理核心原則為“告知-同意”,在充分告知前提下取得個人同意,收集信息的范圍應當限于實現(xiàn)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顯然此處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

“中介要求刷手提供敏感個人信息,例如IP地址的地理位置截圖、QQ或微信上的位置截圖等,顯然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中介是否能夠提供技術支持嚴格保護個人這些信息,也存在問題。”高同武補充稱。近日,浙江省溫州市甌海警方就從一起大學生手持照泄露案入手,截獲手持照110余萬條,摧毀了一條網絡非法買賣個人手持證件照的黑色產業(yè)鏈。

有限的信任與脆弱的資金鏈

外界無從斷定,這些主持手里大量的刷手信息最終是否也會流向個人信息買賣的黑色產業(yè)鏈,但從主持的表態(tài)里,卻不難摸索出刷單這條灰色產業(yè)鏈里的蛛絲馬跡。“一般刷手跑單的概率不大,但是也有可能遇到騙子,真碰上了也沒辦法,還擔心他到平臺給你去舉報了,只能吃啞巴虧。”一名商家直言。

商家害怕吃“啞巴虧”的原因也在于,刷單究竟是一個怎樣的生意,整條產業(yè)鏈上的人都心知肚明,被騙的風險高,但被騙了也沒辦法,本就游走于法律之外的生意,又如何尋求法律的保障?

而警方反復強調“刷單就是詐騙,不要參與”,除了本身的法律因素以外,也因為刷手恰恰是整條產業(yè)鏈上受益最少、承擔風險最大的存在。北京商報記者調查時接觸的刷單團隊中的主持透露,他的團隊目前刷手大約有200多人,主持前后累計加起來有一兩千人。

“刷手其實是最底層的,只能接主持不想做的單子,主持可以直接從平臺里接單。比如商家刷單每筆傭金給10塊錢,主持不想做甩到群里面收8塊錢,什么都不用做就拿2塊錢提成。很多刷手做了一段時間就當主持了。”該名主持稱,成為主持需要交納690元會費,就能直接從平臺接單。

該主持口中的“平臺”是指專門派單的傭金平臺。比如這一團隊近期使用的新傭金平臺叫“小書包”,聲稱可以綁定3個電商平臺共計9個賬號。例如一個電商平臺的賬號可以做5單,本傭金返款24小時到平臺,提現(xiàn)36小時到支付寶。

這類平臺并不少見,且屢禁不止。2018年,曾有媒體曝光“每天60萬刷手待命”的握手網,平臺在被曝光后的次日迅速關站跑路,導致數(shù)萬刷手的傭金無法取出。曾在握手網當過刷手的夢夢(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憶稱:“當時有些本金先墊付了,還有些傭金沒取出來,大概損失有兩千塊錢吧。”

“握手網倒閉之后拉了個群,過了挺長時間后給了我一個鏈接,打開是一個協(xié)議,大概就是讓我們和解,同意了就能拿幾百塊錢,就是虧損的20%,不同意一分沒有,我也就同意了。”夢夢說道。

歸根結底,由于刷單主持層層派單,即使是再“專業(yè)”的刷單團隊,刷手也難以規(guī)避單子出問題的風險。握手網便屬于當時規(guī)模較大的平臺,一夜跑路后數(shù)萬刷手至今無法獲得賠償。從商家到平臺到好幾層的主持再到刷手,中間一旦有任何一鏈斷裂,刷手都將是承擔損失最多的一方。

刷單入刑 “小心”不是萬全之策

歸根到底,刷手刷單還是想通過較輕松的方法賺錢。雖然網上不乏刷單被騙得傾家蕩產的新聞,但大多刷手的心態(tài)都是“我只要小心就不會被騙”。

根據(jù)警方通報的多起案例,以刷單為名的“騙局”主要套路是讓刷手先做幾單,領取一定傭金。之后設置各種限額,如要求“做滿5單”可以提取本金和傭金。當刷手投入巨大本金購買指定商品后(往往是家電、家具等大件),中介再卷款跑路,留下刷手或商家承擔巨額虧損。

但更嚴重的問題不是被騙與否,而是刷單這一行為本身已經觸犯法律。高同武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專業(yè)刷單的刷單平臺和中介違反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guī)范,應當受到行政處罰。以盈利為目的從事刷單炒信業(yè)務的網絡平臺和中介還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

事實上,早在2017年就有“刷單入刑”第一案。刷單組織者李某某被法院認定為犯非法經營罪,獲刑五年6個月,并處罰金90萬元。

而從刷手角度來說,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文明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刷手可能涉及虛假廣告罪,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商譽罪,破壞生產經營罪以及敲詐勒索罪等。

“商家雇傭刷手對其店鋪、商品虛假好評,以此誤導消費者,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罪,商家和刷手系共犯;商家雇傭刷手對同行商家打差評、詆毀或惡意好評,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構成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商譽罪或破壞生產經營罪,商家和刷手系共犯;實踐中還存在刷手以舉報商家刷單相要挾敲詐錢財,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陳文明解釋稱。

關鍵詞: 兼職刷單 個人信息保護法 信息收集 刷手 平臺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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