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理發(fā)店有點牛:有會員卡也不讓刷 只收現金!
作者:徐馳,王蕙蓉
還沒到農歷新年,就有一些店家為了“漲價”開始“變著法子”改變“游戲規(guī)則”。近日,有微博網友向@新民晚報社會新聞爆料,去年12月,他剛在一家理發(fā)店內辦了會員卡,今年1月初,他前去理發(fā)時,卻被告知不能使用會員卡,結賬必須支付現金。
過年漲價不能用卡
“去年12月,我在‘大票子理發(fā)店’里辦了一張會員卡。今年1月的一天,理完發(fā)后,商家卻告訴我,只能付現金。”周先生表示,店家給出的理由是:過年了,店里要統一漲價,整個1月份都只能現金結賬。周先生感到莫名其妙,他說,就在上個月辦卡時,店長也壓根沒提過這事。進店時,門上也沒貼任何告示。“理發(fā)時,沒有一個服務員向我提過這茬。等理完發(fā)了,才告知我不能用會員卡,這算什么‘套路’?”對此,周先生很氣憤,他認為,理發(fā)店擅自決定支付方式,不合規(guī)矩,并且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他隨后同店家起了爭執(zhí),沒想到,店家卻態(tài)度惡劣,一名店長甚至爆出粗口,還用污言穢語侮辱了周先生。周先生隨即報了警,在民警的協調下,店家這才同意從他的會員卡里扣了錢。
權益被侵卡不讓退
難道今后我每次消費,都要靠報警協商,才能用卡?周先生越想越氣,越想越不合理,于是以商家違約在先為由,提出了退卡要求。想不到,卻被店方一口回絕。在同商家的交涉中,周先生始終被店長要求“理解一下”。“要我理解商家,那誰來理解我?”沒想到,理發(fā)店的態(tài)度也越變越差。“你吼什么吼?我在這里開店四年了,沒見過你這么牛的人。有錢就別來我這種小店啊!”此話一出,讓周先生更是憤懣不已。“店家為了漲價,需明碼告知消費者,但如果這樣變著法子來‘算計’,我拒絕‘買單’!”
店方堅稱“這是規(guī)矩”
近日,記者輾轉聯系到這家理發(fā)店的店長。關于1月份不能用卡的規(guī)定,這名店長解釋說:“這是我們店里的‘規(guī)矩’,每年1月份都是如此,不可以刷卡,但可以按卡的折扣付現金。”店長坦言,在顧客辦卡時,確實沒有主動告知,店里也張貼了告示,只不過,沒貼在門口的醒目位置。當記者問及店長是否“爆過粗口”時,店長本人承認說過臟字,但他解釋,那是一時氣話。
而對于網友的“退卡”要求,店長依舊表示拒絕。當記者提及,私自“定規(guī)矩”,是否涉嫌侵犯消費者的權益時,店長才略微“松口”,稱顧客可在3月份來店里辦退卡手續(xù)。為何還要等兩個月才能退卡?店長只是含糊地說,這兩個月“實在不行”。
構成違約可予起訴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法律界相關人士。北京世澤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連晏杰律師表示,按規(guī)定,消費者在辦理預付費卡時,要書面告知,如果合同中對相關內容有所約定,那么就應當按照相關內容執(zhí)行;如果合同里沒約定,商家單方面制定規(guī)則,根據《合同法》中相關規(guī)定,由于商家的原因導致合同目的沒辦法實現,商家構成違約。“基于此,我認為消費者的要求退卡的訴求,于情于理,都應該得到支持。”
另外,連晏杰還建議,消費者可以向工商、消保委等部門反映。根據規(guī)定,商家發(fā)放單用途預付卡必須向商務委等相關部門報備,一旦核實商家未經備案就發(fā)卡,不僅會被相關部門處罰,消費者在需要起訴時,也能作為相應的法理支撐。
新民晚報記者 徐馳 實習生 王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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