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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博士詐騙2600萬”最后被判10年 這種學歷做點什么不好
2022-03-24 08:34:23來源: 極目新聞

北京大學能源系博士馮某平,2015年入職了一家大型的發(fā)電集團計劃發(fā)展部投資處,他對外宣稱,集團計劃跟社會資本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的售電公司,借此詐騙多人共2600余萬元。最終,馮某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10萬元。(據3月23日北京時間)

馮某平的經歷給人一種嚴重的割裂感,在行差踏錯,開始詐騙之前,他無疑是天之驕子。頂尖學府的博士,令人艷羨的工作,雖然只是普通職員,但至少是干實業(yè)、干事業(yè),只要勤懇敬業(yè),不愁沒有廣闊的發(fā)展空間。但是,他卻選擇了一條看似膽大,實則愚莽的不歸路,直至鋃鐺入獄。旁觀者都忍不住要嘆一聲,人生能有多少個十年!何必如此,何苦如此,這書真的是白讀了!

客觀而言,一個人有多高的學歷,掌握多么豐富的知識,與他是否會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并沒有直接關系,高智商高學歷犯罪的案例從來都不少,但是為什么大家看到北大高材生犯罪,第一反應還是覺得他書白讀了呢?

因為在大眾的印象之中,讀書、上好大學的益處,并非只是獲取更多知識,更是提升人生境界和層次。讀書的功用,除了豐富學識之外,還包括知禮義,明是非,守規(guī)矩,包括健全人格的養(yǎng)成和正確道德觀念的樹立。所以,我們一般都會覺得,書讀得好的人,都是聰明人,而聰明的人,至少不應該去做“詐騙”這種極度缺乏理性,甚至可以說是愚蠢的事情。

但實際上,從馮某平的選擇來看,雖然他有著令人稱羨的學歷,但是道德修養(yǎng)無疑是缺失的,沒有培養(yǎng)起正確的價值觀。有人猜測,現在的社會風氣過于浮躁,“掙快錢”成為成功標準,導致高材生也沉不下心來做事,一念貪婪,想走捷徑,結果走了歪路;也有人覺得,他學歷這么好,卻只是一個普通員工,可能是懷才不遇,心理不平衡,所以走火入魔……無論其真實心境為何,將一手好牌打得稀爛,都足以說明,這位高材生對于人生沒有腳踏實地的規(guī)劃,也沒有“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底線意識,即便讀到了博士,人格也很難說是健全的。

這也從某個側面,反映出當下高校人格教育的不足。很多高校對于智力教育、思政教育很重視,卻忽視了最基礎的人格教育,甚至有意無意地,在教學中采取了一些違背人格發(fā)展的措施。究其原因,還是因為人格教育并沒有專門的考試,而很多教育從業(yè)者也不能免于世俗觀念,認為讀書考試厲害的人,怎么會不明白“不能犯法”這么簡單的道理。但是,人生有很多道理,越是簡單,越是難為,越需要深植于心,內化于行。比如,“不能騙人”、“拒絕貪婪”、“正直善良”等等,說起來很簡單,但要貫徹一生,成為個人品質,需要不停地養(yǎng)成和錘煉。人格修養(yǎng)應是終身學習的內容,無論是基礎教育、高等教育、還是步入社會之后的職場教育,都應予以重視和引導。

當然,馮某平的墮落,歸根結底,還是自食其果。學校也好,家庭也好,都不可能為人的一生負全責,自己的人生道路,需要自己去踏實前行,只是,一個本應有大好前景的年輕人,如此自毀前程,可悲可嘆之余,也的確值得我們去吸取教訓,鳴響警鐘,無論是自省自律,還是教育下一代,都不能忘了最樸素的道理:真正的聰明人,絕不會自作聰明。

關鍵詞: 北大博士詐騙2600萬被判10年 北大博士詐騙 高等知識分子詐騙 高校人格教育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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