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120公里生死時速”的七大疑團
3月14日晚十點左右,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交大隊西潼中隊副中隊長田瑋剛安排同事將入陜口的3個車道打開,一輛白色的奔馳車“倏”一下,從華陰收費站通道“奔馳”而過。
剛執(zhí)行完任務的田瑋在3月19日下午,向法治周末記者講述了他所經歷的“奔馳高速失控”一事。
“司機說打開車門了,車速有所減。但正通著話,不知為何,電話斷了。我試圖再撥打,卻始終是‘嘟嘟嘟’的忙音。后來再聯(lián)系上時,他說能控制車速了,已經把車開到了路邊的應急車道上。后來,他把車行駛至站停車場停了下來。”
這個發(fā)生在河南——陜西高速路段“120公里生死時速”的故事,因為故事主人公、河南車主薛先生前后有出入的表述及事件的曲折離奇,引發(fā)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法治周末記者自3月16日下午起多次撥打薛先生的電話,均顯示關機。隨后,他在新浪微博上發(fā)文稱,“在檢測結果沒有出來之前,本人拒絕任何媒體的采訪”。
不過,從薛先生此前在接受其他媒體采訪時的表述來看,他認為自己并無過失,除了超速時來不及交高速費和沒有向交警致謝。但他的這段“高速驚魂”經歷,被眾多網友和專業(yè)人士質疑。
例如,車輛是否是120公里超速失控?最終如何“奇跡般”安全停下來的?薛先生說“公布了真相后會打臉”,會打誰的臉?誰會承擔本次事件的主要責任?
法治周末記者根據各方觀點,從技術、行車速度、配件使用、車況、心理和法律等層面,梳理出該事件7個待解的疑團。
疑團一:巡航故障會導致車輛失控嗎
薛先生稱,正常情況下踩下剎車就能取消定速巡航,但當時取消不了,4S店技師說可把鑰匙取出,但他在取出鑰匙后,車輛仍沒有熄火、斷電,而在行駛過程中按下電子手剎會有報警聲,始終無效。
對此,德國某汽車企業(yè)工程師何先生在接受北京時間采訪時表示,車輛定速巡航時完全失控,需要ECU(汽車專用微機控制器,又稱“行車電腦”“車載電腦”等)、剎車燈各種保障同步失靈,這幾乎不可能。如果后面開車門降速能夠實現(xiàn),說明ECU功能正常,自相矛盾了。
“巡航故障和失控是兩碼事。在出現(xiàn)巡航故障的情況下,只要邏輯沒問題,仍可通過踩油門或踩剎車退出,目前來看,薛先生的車輛制動系統(tǒng)沒有故障,是可以剎下來的,但不知道為什么剎不住,可能是他在踩剎車的時候,減速感不明顯,感覺像沒有剎車一樣。這是存疑的。”汽車工程師許良對法治周末記者解釋道。
疑團二:剎車故障能否減速修復
知名作家、賽車手韓寒發(fā)微博稱,現(xiàn)代車輛縱然大多是電子油門、電子剎車,但在剎車方面,電子信號只負責助力泵,腳依然能推動液壓咬合剎車盤,無非就是沒有了助力。如果剎車完全失靈,那只能說明剎車系統(tǒng)在物理上也壞了,最常見的,如剎車油管破裂,這種通常不可逆,不大可能最終車又好了,并可以繼續(xù)使用。
但田瑋了解到的情況,卻是“他的車停在收費站停車區(qū)的時候,民警還目測了一下車子,看著車輛在起步、剎車這些方面都沒啥問題”。
事實上,曾在比亞迪(63.400, 0.60, 0.96%)工作過的一位鄭姓汽車工程師對法治周末記者稱,從車輛控制策略的設計而言,為確保車輛安全,不管什么車,剎車功能的優(yōu)先級會高于定速巡航,即只要踩剎車,其他功能都會為其讓步,剎車完全失靈的可能性太低。
高級工程師蔣建平也向法治周末記者拋出一個疑問:奔馳C200L是電子手剎,4個輪子都能起作用,所以車主所說的“拉手剎”是沒有效果的。
疑團三:能否實現(xiàn)后臺遙控停車?失控的車輛是如何停下來的
在薛先生最初的說法中,最終車輛是通過遠程控制實現(xiàn)了剎停。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大部分高端轎車都有遠程控制功能,例如,安吉星可實現(xiàn)遠程開啟車門。那么如果安裝了安吉星,是不是可以遠程關閉發(fā)動機的電子裝置呢?
“安吉星具有防盜功能,可以在原地控制熄火,即如果車主報警車輛被盜,安吉星可以遠程在原地控制發(fā)動機熄火。但在行駛過程中,它不具備這么高的權限,因為這樣很危險。如果出了問題,是車主的責任還是后臺的責任,很難說清楚。”許良對法治周末記者解釋。
3月16日晚間,北京奔馳總部也在微博發(fā)布聲明,否認了事件車輛是奔馳在后臺進行剎車而停下來的說法。
戴姆勒大中華區(qū)投資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于3月18日晚回復法治周末記者稱,“梅賽德斯-奔馳目前并不具備在后臺對車輛進行干預的技術”“梅賽德斯-奔馳車輛具備多重安全保障,確保駕駛者在極端情況下依然可以進行剎車操作”。
疑團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的真實速度是多少?在120公里時速下能打開車門并降速嗎
據“奔馳定速巡航失控”的首發(fā)媒體《河南商報》稱,薛先生駕駛的奔馳車以時速120公里在高速路上狂奔近一個小時。
但法治周末記者在采訪田瑋時獲知,當他接到河南三門峽高速交警大隊的電話時,他被告知有一輛白色奔馳車的速度是110公里/小時,由于用了定速巡航,無法減速。
田瑋介紹,當他向車主詢問具體位置時,對方在電話中說自己在行駛的過程中打開了車門,發(fā)現(xiàn)車速往下降,但期間電話突然掛斷,再次撥通時,對方說已經行駛到了連霍高速926公里處,且車速已經減下來了。
對于車速,韓寒表示質疑,他稱“車輛出高速收費口的速度并不像120公里每小時,個人感覺在80左右”“車輛卡死巡航120公里,換擋剎車油門全沒用,唯獨方向盤帶著助力可以自由使用,這也很奇怪”。
可如果車速真的是120公里,那么薛先生所說的“打開車門”能實現(xiàn)嗎?即使打開了車門,車速就能降下來嗎?
職業(yè)賽車手吳佩在接受北京時間采訪時表示,當車速120碼時,用手打開車門相當困難且危險,如果只是把車門打開一個小縫隙,根據不同車的類型,部分車輛可以實現(xiàn),但開不開門,其實對車速、對發(fā)動機變速箱都不會有影響。
前述鄭姓汽車工程師對法治周末記者稱,在120公里時速下完全打開車門肯定不可能,因為風阻很大,不過可能可以稍打開一點,但因同時要控制方向盤,所以存在很大的危險。不過他認為,很多車都有“開門車速下降”的設置,所以“開門降速”是有可能的。
疑團五:車輛是否經過改裝?行車電腦正在升級會導致什么問題
有不少網友質疑薛先生的車輛經過了改裝。但他在接受北京時間采訪時表示是“原廠原裝”。
前述德國某汽車企業(yè)工程師何先生稱,即使改裝使定速巡航突然失效,但無法改動功能安全監(jiān)控和芯片安全監(jiān)控。那么,這里又有一個疑問,為什么薛先生一直拒絕提供行車記錄儀?
此外,三門峽高速交警二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張建勇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稱,在路上,車主稱行車電腦升級,并懷疑是不是行車電腦升級造成車輛失控。
對此,許良對法治周末記者解釋,行車電腦升級目前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通過OBD口來升級,另一種是OTA遠程升級,但OTA升級必須在車速為零時進行,所以“行車電腦正在升級”是不存在的。
疑團六:車主“不告而別”的心理是什么
田瑋對法治周末記者稱,當薛先生將車輛停在收費站時,民警曾要求其檢修“事故車”以后再上路,但他說奔馳的售后會送車來替換這輛車,又稱自己的公司會派一輛車來接。隨后,民警離開現(xiàn)場去執(zhí)行任務,但不到一個小時,民警在執(zhí)行完任務后發(fā)現(xiàn)薛先生和車都不見了。次日上午,他們才得到消息說,薛先生已安全到達成都。
“至于說,他是自己開當事車輛去的,還是別人把他接去的,我們就不清楚了。”田瑋說道。
不過,韓寒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面對一輛只能開120碼且停不下來的車輛,車主九死一生,歷經萬難,最后死里逃生,終于停車,難道不應該立即協(xié)助警方封存證據并和廠家交涉嗎,怎會繼續(xù)開到成都參加會議,并至今還在使用?
疑團七:車主如說謊會有什么后果?如果沒有說謊,奔馳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這個存在多處疑點的“奔馳定速巡航失控”事件,被不少業(yè)內人士質疑或是人為造假。
如果是車主薛先生在說謊,那么他將迎來什么樣的后果?如果是奔馳公司存在產品瑕疵,那么奔馳又應當承擔什么樣責任?對此,法治周末記者聯(lián)系了北京宣言律師事務所律師杜秀軍。
杜秀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從民事責任來看,奔馳車主虛構“奔馳定速巡航失控”事件,侵犯了奔馳公司的名譽權,奔馳公司可通過民事訴訟來要求車主賠償損失并消除影響。
從行政責任來看,如果車輛本可正常行駛,但車主謊稱不能剎車而向交管部門謊報險情,整個高速公路系統(tǒng)為其采取緊急措施,屬于擾亂交通管理秩序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可對其行政拘留并罰款;同時,在高速公路上無故高速行駛一百多公里,如果交警當時不能及時處理,那么很有可能發(fā)生交通事故,給公眾交通安全帶來隱患,同樣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行政拘留并罰款。
另外,從刑事責任來看,如果車主的行為給奔馳公司帶來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可能觸犯刑法的“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罪”;編造虛假險情,并在信息網絡和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能觸犯刑法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在高速公路上無故高速持續(xù)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秩序,還有可能觸犯刑法的“危險駕駛罪”和刑法的“尋釁滋事罪”。
而如果是奔馳公司存在產品瑕疵,杜秀軍認為,在目前沒有證據證明奔馳公司故意或明知有缺陷而投入市場的情況下,奔馳公司最多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奔馳公司應該對問題汽車實施召回,并賠償消費者的損失和合理費用。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052421 蘇ICP備15046309號-1
Copyright © 2017 Shenyang Radio and TV All Rights Reserved.